悦达商业广场1#楼精品酒店项目设计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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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达商业广场1#楼精品酒店项目设计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悦达商业广场1#楼精品酒店项目 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中行审项备【2023】1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吴中裕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中裕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悦达商业广场1#楼精品酒店项目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腾飞路4号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改造面积约340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378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1971001001 | 悦达商业广场1#楼精品酒店项目设计 | 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378.00 | 45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四、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改造、结构加固、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内装、弱电智能化、变配电专项设计、局部景观设计、局部幕墙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室外所有管线、地下室管线,含市政水、电、气及通讯等管线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供满足施工招标要求的套管预埋图,市政及弱电等预留条件需预估出图。)施工配合、设计总结,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包括建设方及第三方审查)、施工图审查意见及政府规划要求、消防审查、建筑有关审查等政府要求的审查,及其后的修改设计等阶段的设计承包和技术协调工作,处理好各阶段的设计技术接口(包括对发包方及后期园内的使用方自行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的汇总、归口、协调、配合、及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协调各平行发包设计的对接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及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并满足本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建议,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五、设计周期:45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1、本项目采用“采用评定分离法”,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3名,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择优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1万元经济补偿费。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3家,重发公告;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 七、本项目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八、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3年09月25日00:00 至 2023年10月08日23:59:59 ;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16日 14时15分 。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吴中裕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玮琦 | 联 系 人: | 王永伟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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