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早胜镇寺底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吸污车采购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业主单位
宁县早胜镇寺底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吸污车采购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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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是否重大项目 |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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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宁县早胜镇寺底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吸污车采购001 | GSZL2023-045 | 货物类 | 210000.0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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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早胜镇寺底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吸污车 采购
招标公告
二、 **项目编号:** GSZL2023-045
三、 **采购内容:** 吸污车 1辆。(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 21 万元
**四、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
(3)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7) 须提供 签署完整的 庆阳市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09月2 6 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6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3年09月2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省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2栋1单元112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宁县早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宁县早胜镇南大街16号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2栋1单元112室
2023年09月25日
采购文件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9097)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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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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