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水系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迁市湖滨新区水系调整工程(宿迁学院周边) 所需资金由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招标人为 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标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宿迁市湖滨新区水系调整工程(宿迁学院周边)项目区位于宿迁市境内。
建设任务为: 新建、整治河道,新建(改造)节点建筑物及配套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2.2.1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
2.2.2完成宿迁市湖滨新区水系调整工程(宿迁学院周边)相关的水保、环保、安全鉴定等专项工作(如有)。
2.3 勘察设计周期:
1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 、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 10 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
3 、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 20 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4 、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1-2007 规定)、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5 、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6 、各专项工作的成果须按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或备案),且成果提供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7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8 、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设计文件可编辑的电子文档( CAD 、 word )。
勘察设计服务期:约 24 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b.勘察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设计单位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2)业绩要求: 自2018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 2.0 分(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 2022 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布))。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勘察设备要求: 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 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
(10) 其他要求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
(11)其他要求2: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可组成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相关)。
5.2 获取招标文件
(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5.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 3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 勘察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 勘察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 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 - 项目管理机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 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动用预备费所产生的勘测设计费) + 各专项工作相应费用” × 96%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3 分值构成
1. 投标报价: 15 分; 2. 商务: 4 分; 3. 单位业绩: 9 分; 4. 资源配置: 30 分; 5. 技术方案: 42 分; 6.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8.4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报价 15 分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动用预备费所产生的勘测设计费) + 各专项工作相应费用” × 96%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等的,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 1 个百分点(如投标费率为 95% )加 1 分,此项最高得 15 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15 |
二、商务 4 分 :
1 | 企业资信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 2021 〕 7 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 2019 〕 8 号)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通知公示—《 2022 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布)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 4 |
三、单位业绩 9 分:
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 9 |
四、资源配置: 30 分
1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①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3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②自2018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 11 |
2 | 人力资源配置 | ①专业齐全的[专业含水文水资源、结构、规划、地质、水保、环境、造价、电气],得8分,每缺少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人员专业以资格证或毕业证或职称证或结业证专业为准。 ②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2分,最高得8分。 | 16 |
3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五、技术方案 42 分:
1 | 工程勘察方案 | ①主要勘察方法, 2 分; ②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 3 分; ③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3 分; ④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 3 分; ⑤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2 分。 | 13 |
2 | 工程设计方案 | ①方案总体概述,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区水系、水利设施、设计方案、重难点分析等6分; ②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2分; ③确保设计质量的组织措施,4分; ④确保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3分; ⑤工程投资控制措施,3分; ⑥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措施,3分。 | 21 |
3 | 服务承诺 | ①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承诺, 2 分; ②招标设计阶段(含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及标底编制)服务承诺, 2 分; ③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阶段(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服务承诺, 2 分; ④各专项工作服务承诺, 2 分。 | 8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江苏省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特别提醒
11.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11.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 0 事项再提出异议。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
联 系 人:张承成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号楼 6 楼
联 系 人:颜泽群 高玉香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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