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业主单位
- 交易编号:GSHC2022-0922-01
|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采购单位 |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用房(原国税局办公楼)维修工程001 | GSHC2022-0922-01 | 工程-施工 | 957702.62(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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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用房(原国税局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GSHC202 2 \-0 922-01
**2.2项目概况:**
招标 规模: 对国税局原办公楼一层、三层至五层进行维修改造。
**2.3项目地点:** 环县县城翼龙路10号。
**2.4项目招标控制价:** 957702.62 元
**2.5资金来源:** 财政列支 。
**2.6标段划分** :无。
**2.7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于202 2 年 10 月 01 日开工,202 2 年 10 月 30 日(北京时间)完工,工期 30 日历天。
**2.9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注: 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3.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 须提供 2021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2年 最近六个月 ( 1月至6月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原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原件 ;
3.4投标人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资格: 房建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安全考核 B证 (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 及 项目经理 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 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
技术负责人: 中 级以上(含 中 级) ;
其他要求: 施工员 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考核C证)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6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诚信承诺书》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 2 年 9 月 23 日 08 时至202 2 年 9 月 26 日1 7 时 30分 登录庆阳市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9096/a/login”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 2 年 9 月 26 日1 7 时 30分 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 发布成交公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成交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 **及** **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 **(** **环县老财政局家属院2单元1楼211室** **)**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 环县翼龙路 27 号
代理公司:
地 址:甘肃省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 57号兰州市图书大厦1106(环县办事处: 环县老财政局家属院 2单元1楼211室)
联 系 人: 陈浩玮
电 话:
202 2 年 09 月 22 日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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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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