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的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市
[0]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5633项目名称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标段编号E32030103001;标段名称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电梯采购;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9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6日工程类型材料设备采购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 (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睢开经发备〔 2022 〕 9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电梯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1 部电梯的采购(不含安装),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货物需求(电梯井道尺寸详见图纸)等招标资料。
2.2 交货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龙河路以北、金桥路以东、人民路西延以南
2.3 合同估算价:约 261.00 万元
2.4 供货期: 3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壹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
2.7 特别说明: 本项目仅为电梯采购,不含安装,电梯的安装合同由本项目中标单位与总包单位单独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1 )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
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B 级及以上;或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2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
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其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B 级及以上;或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同时提供投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B 级及以上 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3.2 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 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3.8 投标 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 )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ml )。
(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_list )。
( 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平台( )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
10. 其他
10.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4009980000 。
10.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且 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 本次招标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须重新递交。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 地 址: 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 79 号三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人:朱工
电 话: 电 话: /
2023 年 9 月 25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 (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睢开经发备〔 2022 〕 9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电梯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1 部电梯的采购(不含安装),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货物需求(电梯井道尺寸详见图纸)等招标资料。
2.2 交货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龙河路以北、金桥路以东、人民路西延以南
2.3 合同估算价:约 261.00 万元
2.4 供货期: 3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壹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
2.7 特别说明: 本项目仅为电梯采购,不含安装,电梯的安装合同由本项目中标单位与总包单位单独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1 )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
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B 级及以上;或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2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
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其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B 级及以上;或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同时提供投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B 级及以上 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3.2 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 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3.8 投标 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 )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ml )。
(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_list )。
( 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平台( )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
10. 其他
10.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4009980000 。
10.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且 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 本次招标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须重新递交。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 地 址: 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 79 号三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人:朱工
电 话: 电 话: /
2023 年 9 月 25 日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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