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泉镇集中养殖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邀请公告
安徽
-滁州市
一、招标条件
西泉镇集中养殖区建设项目(二期)场地平整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凤阳县西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鉴于工程工期紧张,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泉镇集中养殖区建设项目(二期)场地平整
2、招标范围: 西泉镇集中养殖区建设项目(二期)场地平整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凤阳县 西泉镇
4、质量标准:合 格。
5、工 期: 30 日 历天。
6、工程控制价: 93420.50 元。最高投标限价(在 工程控制 价基础上下浮1 0 %) 84078.45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 。
7、评标 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三、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在凤阳县注册的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持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审计后付至审计价 (以财政工程造价审核中心审核作为结算依据) 的100%(付全额工程款前,施工单位需缴纳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方可退还(无息))
五、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相关资料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至邀请投标单位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如不自行延误投标,其后果自负。
2.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文件收到签收表由投标人开标时签署。
3、开标时间:202 3 年 9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4、开标地点: 凤阳县西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 凤阳县西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 西泉镇
联系人: 吴 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591563433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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