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宝坻区
公示公告信息
标题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2023 年度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 0.7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2023 年度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 0.7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E1200001051001487001 项目名称: 2023 年度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 0.7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 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 2 )根据《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 2022 〕 11 号)、财库 [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17:00 前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国(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2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 5 )供应商须具有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 6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17:00 前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9 )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参加磋商的为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09 月 26 日至 202 3 年 10 月 09 日,每天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学府物联网产业园 36-1-401 )。 ( 3 )方式:网上获取,请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发送至 邮箱,同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及联系电话并与联系。注①邮件主题为: 2023 年度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 0.7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获取磋商文件资料。 ②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注:请将文件费以公对公方式电汇,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文件费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黄河道支行 账 号:03020720 ( 4 )售价: 5 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 5)①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②供应商需满足区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 106 号 2 楼(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五、开启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 106 号 2 楼(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六、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 联系方式: 296790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学府物联网产业园 36-1-40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双 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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