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0-17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CG-ZXW2023012
2、项目名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3、预算金额:1190000.00 元
4、最高限价:1187200.00 元
5、采购需求: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1项, 采购预算:1190000.00元,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对上级下发的5000多个图斑进行核实,从而掌握年度土地利用现状的变化情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日之内完成并通过验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4)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5)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自2023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2时00分至18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每套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14时00分
地点:安康市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中心、陕西省政府采购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确认单(内含回执码),在资料递交时间内送至(安康市大桥路4号鑫街口410室)或以“项目名称+公司+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文档)至QQ邮箱:,经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自行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人: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经办
联系地址:城关镇长安东街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安康市大桥路4号鑫街口410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