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lng合格供应商库入库招标公告
浙江
(招标编号: ZC20230905GKHW000101 )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2023-2024 年度 LNG 合格供应商库入库公开招标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是目前浙江省最大的高速公路成品油经营企业,成立于 1998年7月,最初由省交投和中石化浙江公司从1998年省内第一条高速公路——沪杭甬高速开始合资设立。2015年,股东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方式,公司实施改革重组,主营业务、资产、人员等全面接轨省交投管理体系,实现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力争培育成一家具有良好品牌、核心竞争力的优秀公司,开启了公司发展的新篇章。依托双方股东资源,充分发挥一系列网络优势、资源优势、品牌优势、运营优势,致力于打造全国一流的高速公路“油·气·电·服”的多功能“汽车服务驿站”。目前具有加油站160多座,LNG加气站14座,为确保各服务区LNG加气站的正常运营,同时以期获得优质、稳定的LNG气源,现对2023-2024年的LNG合格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2023-2024年度LNG合格供应商库入库公开招标,年度采购量约8000吨,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服务期: 自入围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整 ;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续存3年以上的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自有LNG运输车辆,或租赁LNG运输车辆,或第三方LNG运输合作单位,能确保及时、安全地将LNG送达指定用气地点。
3.4投标人须具有LNG供应及保供能力,自有LNG接收站(或液化工厂或储备库)或自有3个及以上供应渠道(或与3家及以上的上游供应商签署了供气协议),有稳定的气源保障或配气份额。
3.5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8家LNG长期稳定的采购客户,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壹亿元。
3.6投标人须具有强有力的质量保证措施,所供应的LNG质量稳定可靠,符合国家标准:GB/T38753-2020天然气标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2023 年 09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09 日 。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 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 .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 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 ;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 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 00:00 。招标人将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 采用网上递交方式 ,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 上城 区城星路 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 .htm)、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机场路里街道 48号钱锦大楼五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 59号东杭大厦11F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采中心: 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 杭州市 上城 区 城星路 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 俞女士
电 话: 0571-8690 9655
电子邮件:
系统维护电话: (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 俞女士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 王 女士 ;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 系统维护 。
2023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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