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农鑫达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426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宁河区
公示公告信息
| 标题 | 2023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农鑫达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426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 内容 |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1489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东棘坨镇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农鑫达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426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489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658.9276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农鑫达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2023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农鑫达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426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农鑫达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426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新建高标农田4265亩,涉及大港村、东白村、东棘坨村、李秀庄村、西棘坨村和于京庄村6个行政村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农鑫达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426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备;(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为本单位职工,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9、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注册成功。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26 09:00:00至2023-10-09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7 10:00:00 递交方法: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六楼第一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六楼第一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0-17 10: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网,中国上发布。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注册成功后,可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方式汇至如下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XX项目文件费。 (2)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支行;账号:4446557。 (3)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书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XX项目+投标人单位名称。(注:A.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才为有效。B.我公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人单位邮箱。)。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农鑫达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外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碧海鸿庭E区-3号二层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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