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沟墩镇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江苏
-盐城市
阜宁县沟墩镇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沟墩镇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SZC-320923-SNST-G2022-0004
2. 项目名称:阜宁县沟墩镇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 100 万元
4. 最高限价: 100 万元
5. 采购需求: 阜宁县沟墩镇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 10 辆自装卸式垃圾车和必须配件以及与采购相关的一切衍生服务等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 40 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其中电池质保 6 个月)。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 采购人谢 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 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 ,潜在供应商可随时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或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3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 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 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 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 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 。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阜宁县沟墩镇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阜宁县长春路天鹅湖商业街 8 号楼 403 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寿龙,孙朝红
电 话: ,
4 、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
2022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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