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策划与实施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阜阳市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Y2023FS03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阜阳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策划与实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1)总导演:担任过1次市级及以上运动会开幕式或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总导演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注:1、需提供相关人员市级及以上运动会开幕式或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组委会颁发的与本项目拟定职务相对应的聘书或荣誉证书;2、大型文艺演出指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的文艺演出活动(预计参加人数以合同内容或新闻媒体报告中参加人数为准,若合同内容或新闻媒体报告中无法体现的,需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现更正为:“(1)总导演:担任过1次市级及以上运动会开幕式或文艺演出等活动总导演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注:需提供相关人员市级及以上运动会开幕式或文艺演出活动组委会颁发的与本项目拟定职务相对应的聘书或荣誉证书。” 内容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委会不予计分)每有一项完成或正在完成市级及以上运动会开幕式策划(或实施)或大型文艺演出等类似业绩的得5分,最高得5分。注:1、需提供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不提供不得分;2、大型文艺演出指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 1000 人以上的文艺演出活动(预计参加人数以合同内容或新闻媒体报告中参加人数为准,若合同内容或新闻媒体报告中无法体现的,需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现更正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委会不予计分)每有一项完成或正在完成市级及以上运动会开幕式策划(或实施)或文艺演出等类似业绩的得5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3年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对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一道河中路 58 号
联系方式: 陈科长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阜阳市颍泉区古泉路 333 号金色港湾小区 13#901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