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如东县苴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市
| 项目编号 | S3206230340000003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如东县苴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财政补助、新增投资) |
| 标段编号 | S3206230340000003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度如东县苴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财政补助、新增投资)一标段(金凤村)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2023年度如东县苴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财政补助、新增投资)一标段(金凤村)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度如东县苴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财政补助、新增投资) 已由 东农【2023】135号、东农【2023】137号 文 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 如东县人民政府苴镇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投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2 .1.1 建设地点: 如东县苴镇
2.1 . 2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 二 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造价约 257.61 万元,工程内容包含防渗渠、暗渠、涵洞、机耕路、下田坡道等;二标段工程造价约 262.57 万元,工程内容包含现浇暗渠、涵洞、机耕路、下田坡道、泵站智能化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S3206230340000003001001 | 2023年度如东县苴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财政补助、新增投资)一标段(金凤村) | 257.61 |
S320623034000000300100 2 | 2023年度如东县苴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财政补助、新增投资)二标段(凤阳村) | 262.57 |
2.1.4 工期要求: 60 日 历天【 202 3 年 1 2 月 29 日前必须竣工】。
2 . 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须在有效期内) ,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即 a 、同时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 交 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 责 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 故 不 能 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 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 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 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
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 文件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投标人未纳入 如东 县农业农村局失信行为处理通知名单。
3.7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 3 年9月 2 7 日 17 时 00 分至202 3 年10月 17 日 9 时 0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 标 截止时间为 : 202 3 年 10 月 1 7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 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 凡因投诉、举报、质疑等情况,经查证属实而取消中标人资格的,一律重新组织招标。其他情况,按排序确定中标人。
注: 同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 2023 年度如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财政补助、新增投资)的其中一个镇区(街道) ,如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兼中不同镇区 (街道) 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则中标项目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前的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 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以下简称:鸿雁 3.0 系统)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 参加开 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 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 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 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人民政府苴镇街道办事处
地址: 如东县苴镇黄河路100号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18118649927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联系人:郑春雅
电话: 18021521325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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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 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 1.1 | 评标入围 条件 | 投标文件 存 在所列情况之一的, 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 时 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 1.2 | 评标入围方 法 和 数量 | 方法一:全部入围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初步评审 | |||
2. 2.1 | 形式 评审标准 | 投标人 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 致; |
投 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 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 章 | ||
报价唯 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 价 | ||
...... | ...... | ||
2. 2.2 | 资 格评审标准 | 营业 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 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 ||
资 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 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 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 责人 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 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 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的其 他 要求 | ||
2. 2.3 | 响应 性 评审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 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工 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 工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 知 ” 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 质量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 知 ” 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 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 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 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 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 文件设定 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 标 限 价的; 投标人的清单分项报价不高于招 标人 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的清单分项单价 ( 措 施费除外 ) ;②未改变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给出 的 工 程编号、规格、单位和数量的; ③未改 变招标文 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 材 料 价格;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 率或计算基础的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 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 文件设定 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 标 限 价的; 投标人的清单分项报价不高于招 标人 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的清单分项单价 ( 措 施费除外 ) ;②未改变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给出 的 工 程编号、规格、单位和数量的; ③未改 变招标文 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 材 料 价格;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 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
其 他要求: | 无评标 办 法第 3.3.6 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 容 | ||
2. 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以投标报价 、 信用分评价 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5 分 ;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分: 4 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1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的确定 √ 开 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 √方法二; 2 、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 参 数设置如下: 方 法 一: K 值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 8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 法二: K1 值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 8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 1 值取值范围: 65 %、 70 %、 7 5 %、 80 %、 85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 2 取值为: 95 % ; 3、特殊情形下,评 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 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 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 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 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 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 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报 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偏离不足1%的, 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4分) | 信用分的确定: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如投标企业未参加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则信用分得2.95分。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 |
2.3.3(3)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1分)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得 1 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得 0.9 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得 0.7 分,没有的不得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前款标准执行。 (附网上截图或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 |
附件 A:
评标入围方法
方 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一般不少于 15 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 一般不少于 15 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附件 B
投标报价得分 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 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 式从下列两个 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 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标准。
方法一:
以有 效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的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 剔 除最 高 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 时,则次 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 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 9 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 价的得 95 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
方法二:
以有 效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 报价相同的 均剔除 )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 均价 A 】, 招标控 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 2 =1-Q1,Q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 机抽 取确定, Q2=1-Q1;K1 的取值为 95%、96%、97%、 98%,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 的 代 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为:95% 。
有效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5 分,有效投 标 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
说 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 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 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 错误 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 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 ” 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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