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瑞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灵寿县瑞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瑞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瑞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瑞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灵寿县瑞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1.2项目地点:灵寿县 2.1.3供货期:1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环卫车辆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2)营业执照具有车辆生产或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3)所投产品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
3.1.2信誉要求 :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含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0-02-27至2020-03-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前往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1、营业执照;2、“信用中国”网页查询结果;3、所投产品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提供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章印须清晰可辨,资料不全或无效者恕不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3-18 14:00 ,地点为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建设大街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军创园1-2-1902室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闫刚 | 联系人: | 江丽伟 |
| 电话: | 0311—82962715 | 电话: | 0311-87660023 |
| 传真: | 0311—82962715 | 传真: | 0311-87660023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