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悦湖福邸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观山悦湖·福邸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观山悦湖·福邸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君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观山悦湖·福邸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2.2项目编号:LY-GC-20230927-01 -01
2.3建设规模:观山悦湖·福邸位于滨湖街以南。北至规划一街,南至石蜡河路,西至黄草岭南路,东至规划一路。用地面积11658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电力配套工程的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运行、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012 万元。
2.9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 ( 1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 3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 09 月 28 日至2023年 10 月 10 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即可。
4.2地点: 泰安市网
4.3招标文件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电子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27 日09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市君悦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 137 号
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 张经理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 陈金秀、石文超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8. 异议和投诉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金秀、石文超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方式: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部,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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