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光荣院新建楼群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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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市光荣院新建楼群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BB2023SQGCZ1991
招标人:蚌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人: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怀远县
实施时间: 2023 年 9 月
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 229 号。建设内容包含 ① 新建楼群工程。按医养结合模式新建综合护理服务楼,总建筑面积约 5776.04 平方米,其中综合护理服务楼建筑面积 5396.04 平方米,室外箱变 2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60 平方米; ② 旧楼消防达标提升。对原两栋旧楼进行消防改造,改造面积 4919 平方米;并针对旧楼因改造拆除和损坏部分,按医养结合建设规范,进行分区改造和提升; ③ 外部环境整体设计改造。新建楼群与两栋旧楼进行外观整体设计,加大新建与原貌贯通、融合。具体以图审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范围: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道路、室外管网、强弱电、消防、铺装绿化以及其他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配套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 229 号。建设内容包含 ① 新建楼群工程。按医养结合模式新建综合护理服务楼,总建筑面积约 5776.04 平方米,其中综合护理服务楼建筑面积 5396.04 平方米,室外箱变 2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60 平方米; ② 旧楼消防达标提升。对原两栋旧楼进行消防改造,改造面积 4919 平方米;并针对旧楼因改造拆除和损坏部分,按医养结合建设规范,进行分区改造和提升; ③ 外部环境整体设计改造。新建楼群与两栋旧楼进行外观整体设计,加大新建与原貌贯通、融合。具体以图审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预算: 2810.846075 万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 16.055988 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地方配套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蚌发改审批〔 2022 〕 185 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经理要求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注:①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本项目后 10 个工作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内能够变更至本项目履约,须同时提供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至中标项目的证明;②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③须提供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专业职称;②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2022 〕 556 号)等文件,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如下:本项目按规定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
注: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规定的 “ 建筑业 ” 行业标准进行判定。
( 1 )潜在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投标文件的企业承诺书中,应承诺(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 2 )潜在投标人为非中小微型企业的,须承诺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 40% 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 60% 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以后
3.2 地址:蚌埠市中心网站 ( )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 )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系统,查阅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
4.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0 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BB2023SQGCZ1991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中心网站”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 - 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 。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 )。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转 5-2 。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中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中心网站→专区”中,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航华路南段 1281 号、蚌埠市怀远县启王路 70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崔佰喜、焦杰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尚可、
电话: 、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中心网站( );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
安徽省 ;
安徽省监管网( )。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 2020 〕 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崔佰喜、焦杰;联系方式(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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