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施工南片区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辛集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施工南片区(3#-6#、10#-13#住宅楼、14#幼儿园、16#-17#配套用房、18#商业及地下车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辛集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施工南片区(3#-6#、10#-13#住宅楼、14#幼儿园、16#-17#配套用房、18#商业及地下车库) 已由 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辛发改产业〔2023〕30号、辛发改产业〔2023〕7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辛集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95279.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969.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310.19平方米;共建设保障房800套,其中主要建设18F/-2D住宅楼2栋,11F/-2D住宅楼5栋,9F/-2D住宅楼1栋,3F幼儿园1栋,1F配套用房2栋,1F商业1栋,-1F地下车库,配套用房的主要功能为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社区党群综合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厕等附属工程。 ②建设地点:辛集市朝阳路东侧、兴业街南侧 ③计划工期:36个月 ④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在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
??3.1.4其他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备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5、本项目采用技术标部分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投标人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8 09:00 至 2023-10-1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平台(河北省)-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0-19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平台(河北省)-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全国平台(河北省)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辛集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辛集市市府大街西段路南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 |
邮编: | 052360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刘建旭 | 联系人: | 王腾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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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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