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勘察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90%地方自筹10%,招标人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含渠道生态功能恢复及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两部分,其中渠道生态功能恢复 9.1km,主要通过建设生态驳岸、搭建生物栖息地、设置生态砾石床、恢复水生生物等生态措施净化水质,并将湿地出水循环至排渠; 湿地生态功能恢复工程主要包含新建1座 46.7亩人工湿地、湿地复氧系统及应急措施等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1 年度 (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09月01日至今)至少一项勘察费在2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业绩。3.1.4信 誉 要 求 :投 标 人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3.1.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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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09:00至2023-10-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宾伟 | 联系人: | 袁志强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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