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伊高速偃师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沁伊高速偃师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沁伊高速偃师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3)0191号
3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涉及偃师境内的 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其中220千伏线路2条,110千伏1条,35千伏线路6条,10千伏涉及线路19处。
4 、建设地点:偃师区境内
5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 17522953.07元 ; 二标段: 以施工中标价为基数,综合费率 1.5% ;
7 、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一标段: 90 日历天; 二标段: 随施工工期、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
8 、质量要求: 一标段: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标段: 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9 、招标范围: 一标段: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 本工程施工工期、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1 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两 个标段;
一标段:沁伊高速偃师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二标段:沁伊高速偃师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11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鼓励以工代赈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
3、 一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 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 10 月 07 日至 2023年 10 月 11 日 24:00,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中心栏目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区中心二楼开标 一 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中国》《河南省电子》、《洛阳市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 6楼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牡丹大道 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武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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