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国际未来科技产业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的更正公告
浙江
-温州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WZZS-2023-07-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温州国际未来科技产业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温州市七都二桥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37页特别约定第1条 | 1、本保单的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并不因为工程所有人对部分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工程之时终止。对所有人已验收或已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工程因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本保单予以负责赔偿。 | 1、在保险期限内,本保单的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并不因为工程所有人对部分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工程之时终止。对所有人已验收或已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工程因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本保单予以负责赔偿。 |
| 2 | 采购文件第30页 结案时限 | ①对于损失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内(含)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单证和资料且双方就保险责任、赔款金额达成一致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案并支付赔款。 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赔案,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单证和资料且双方就保险责任、赔款金额达成一致后五个工作日内结案并支付赔款。 ③上述赔款应由首席承保人首先全额支付,共保人应在首席承保人支付赔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首席承保人支付所承担份额的赔款。 | ①定损金额在RMB1000000元以下的,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单证和资料且双方就保险责任、赔款金额达成一致后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赔付到账; ②定损金额在RMB1000000元至RMB5000000元(不含)间的,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单证和资料且双方就保险责任、赔款金额达成一致后在7个工作日内全额赔付到账; ③定损金额在RMB5000000元(包含)以上的,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单证和资料且双方就保险责任、赔款金额达成一致后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赔付到账。 ④上述赔款应由首席承保人首先全额支付,共保人应在首席承保人支付赔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首席承保人支付所承担份额的赔款 ⑤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赔付义务,则采购人按照赔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违约金,具体比例为每延迟一天收取赔款金额的1%。 |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内容如有矛盾及冲突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建设中心
地 址: 鹿城区龙瑞大厦A幢111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黄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达路33号2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林中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2楼
传 真: /
联系人 : 黄女士\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采购文件内容修改
6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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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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