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施工三标
广东
-佛山市
1.招标条件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投审〔 2023〕37号、 三发改投审〔 202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施工三标( AD区部分) 的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三政数核〔 2023〕24 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整个 AD区产业园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涉及道路分别为福绵西路、福绵东路、懿龙路、创源路、合瑞路、站东路、宝隆路、美鑫路、展凌路。X528 主要为沿线完善污水管网与停车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设施、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 362 日历天 , 计划工期: 362 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09,213,794.31 ( 元 )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施工三标( AD区部分) 共分 10个单位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车行道沥青加铺,人行道提升改造、绿化提升改造、排水管网改造、照明提升、10KV 高压下地、沿线交通设施等。具体如下 :
序号 | 路名 | 道路等级 | 设计速度 | 路面结构 | 路线长度( m) | 建设 内容 |
1 | 站东路 | 城市支路 | 30km/m | 沥青混凝土 | 357.235 | 车行道宽度 14m(维持现状宽度),且新建部分道路接顺河堤路 |
2 | 合瑞路 | 城市支路 | 20km/m | 沥青混凝土 | 884.304 | 车行道宽度 12m(维持现状宽度),且新建部分道路接顺河堤路 |
3 | 懿龙路 | 城市支路 | 30km/m | 沥青混凝土 | 1050.262 | 车行道宽度 17.5m(车行道拓宽 2m,停车位拓宽 2.5m),且新建部分道路接顺河堤路 |
4 | 福绵西路 | 城市支路 | 30km/m | 沥青混凝土 | 555.452 | 车行道宽度 19m(停车位拓宽 5m) |
5 | 福绵东路 | 城市支路 | 30km/m | 沥青混凝土 | 1386.672 | 车行道宽度 2*7.5m(车行道拓宽 2m) |
6 | 创源路 | 城市支路 | 30km/m | 沥青混凝土 | 1392.624 | 车行道宽度 8m(维持现状宽度) |
7 | 宝隆路 | 城市支路 | 20km/m | 沥青混凝土 | 599.811 | 车行道宽度 7.5m(拓宽) |
8 | 美鑫路 | 城市支路 | 20km/m | 沥青混凝土 | 429.262 | 车行道宽度 7.5m(拓宽) |
9 | 展凌路 | 城市支路 | 20km/m | 沥青混凝土 | 557.745 | 车行道宽度 7.5m(拓宽) |
10 | X528县道 | / | / | / | / | 新建污水管 758m以及新建停车场5个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09,213,794.31元,建安费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 , 924 , 181.28 元。
2.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
2. 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
2. 8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合格全数入围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名,且须以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 如 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 5 √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 对应行业的 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 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 5 .1 √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 且状态显示为 “正常” (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 5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4. 6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一 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 。
4. 6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6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 6 .4 需提供投标人近 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准。
4. 6 .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 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如本招标项目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 , 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7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均须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3综合类 )》 或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投标人可提供 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或电子证照件 ),且 在 佛 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需提供投标人近 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 )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准。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 专职安全人员 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任意一方选派均可)
4.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 工程 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
4. 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承接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84 00万元及以上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
注: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以投标人在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准。 (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 网 ”网站“ 交易指南 ”中的 工程交易 栏目。网址: ,业务咨询电话: 、 。
5. 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 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 招标人盖章的 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 保证 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 通过 佛山市网 成功 上传 , 开标地点: 佛山市 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 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内3号楼305 |
邮 编: 528139 | 邮 编: 5281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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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