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灵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M-2023-003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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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采购单位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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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001 | GSSM-2023-003 | 工程-施工 | 1056603.43(元) |
2 | 灵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002 | GSSM-2023-003 | 工程-施工 | 994160.19(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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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SSM-2023-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 由项目业主(招标人)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委托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 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灵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 灵台县 。
主要建设内容为:
对梁原饮水安全、西张饮水安全、黎家河饮水安全、独店镇百里巩人饮水源地、上良镇蒋家沟水库、独店镇何屯坡人饮、独店镇大户彭寺沟老、梁原乡付家沟人饮、独店镇冯家堡人饮、上良镇西门人饮、梁原乡安冯人饮、什字镇镇区供水工程(龙王沟水厂)、星火罗家坡饮水安全水源地、新开饮水安全、百里饮水安全水源地共15个水源地进行巩固提升建设,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标牌、隔离防护工程:共需要建设隔离网10335.00m(其中:新建隔离网4961m,更换隔离网3959m,移栽隔离网1415m),界标101块,界桩64块,宣传牌5块、交通警示牌4块。
(二)饮用水水源 地标志标牌、隔离围网区域土方开挖量为379.35m3。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段,其中:
一包:梁原饮水安全水源地工程、西张饮水安全水源地工程、梁原乡付家沟人饮水源地工程、梁原乡安冯人饮水源地工程;
二包:黎家河饮水安全水源地工程、黎家河饮水安全水源地工程、独店镇百里巩人饮水源地工程、上良镇蒋家沟水库水源地工程、独店镇何屯坡人饮水源地工程、 独店镇大户彭寺沟老水源地工程、独店镇冯家堡人饮水源地工程、上良镇西门人饮水源地工程、什字镇镇区供水工程(龙王沟水厂)水源地工程、星火罗家坡饮水安全水源地工程、新开饮水安全水源地工程、百里饮水安全水源地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 项 目最高限价:205.076362万元(其中:第一包105.660343万元,第二包99.41601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
6.资金来源:申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7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开工日期 : 202 3 年 10 月 9 日,竣工日期202 3 年 12 月 8 日。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两 个标段,选择 两 家中标企业。
9.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良好,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省外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一级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季度 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30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2日10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能力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日10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3年10月2日1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3日17时00分00秒。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灵台县南环路文化宣传中心3-305室),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七、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
一包:20000 .00元人民币 ( 大写:贰万元整 )
二包:10000.00 元人民币 ( 大写:壹万元整 )
户名:
账号: 2708066509100090891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从单位账户以电汇 、 转账 或 现金 方式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 GSSM-2023-003 ) ,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地 址: 平凉市灵台县城区街道南大街8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灵台县南环路文化宣传中心3-305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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