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4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2023]09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协和医院天津分院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3】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385.39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2385.3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370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协和医院天津分院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437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条道路的行道树及两侧绿带内的排盐、给水、土方、种植等工程,总投资额2385.39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协和医院天津分院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绿化工程:洪泽湖路道路绿化面积为6595平方米,侧分带宽度约为2.8米(鄱阳湖路以南), 西支路十三道路绿化面积13503平方米,边侧绿地宽度为10米,侧分带宽度约为3米(团泊大道至洪泽湖路);西支路十四道路绿化面积为1611平方米,侧分带宽度约为3米(西次干路三至西支路十三);西次干路三道路绿化面积为4995平方米,西支路十四至常海道、西次干路三与常海道交口往东反86米的区域有边侧绿化带为5米,侧分带约为3米(西支路十四至洪泽湖路),总绿化面积26704平方米。土方工程采用种植土回填,更换原土;种植工程包括土壤改良、苗木支撑;排盐工程,布设铺石屑淋水层及排盐管,盐管采用 dn60pvc 渗管,起始段用 UPVC 管堵封口;给水浇灌工程,给水主干管采用 PE 管,PN1.0MPa;同步实施养护工程等。中标单位完成本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乃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等后续服务工作。总投资额1316.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03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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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2)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副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6)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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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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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08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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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后现场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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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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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军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邮政编码: 301636 联系人: 董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倪健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湾写字楼A座804室
邮政编码: 300210 联系人: 张虓宇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董工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董景志
电话: 68608703 传真: 68608636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