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武安镇鹤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
-漳州市
长泰区武安镇鹤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长泰区武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武安镇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长泰区武安镇鹤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长泰区武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武安镇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
招 标 人: 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连女士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需解锁 联系人: 小陈 需解锁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鹤亭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开标时间: 202 3 年 0 9 月 2 2 日 9 :30时
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需解锁
中标价: 人民币 贰仟零玖拾叁万陆仟肆佰壹拾肆元整 (含暂列金 壹佰零陆 万元)【小写:¥20936414元(含暂列金 1 06万 元)】
工期: 总工期为 54 0 个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黄世华 注册证号: 闽2352006200706047
评标专家姓名: 林以强(组长)、丁常生、杨智强、林勇锋、何惠龙
评标情况说明:
无
监督部门: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公示期:202 3 年 09 月 23 日 至 202 3 年 1 0 月 07 日
备注:①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以书面形式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异议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②根据闽发改【2018】444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202 3 年 0 9 月 2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