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村庄生活污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村庄生活污水改造工程 竞争性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村庄生活污水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泰安市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0 月 12 日 08 时 3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3-045
项目编号(中国山东): SDGP370982000202302000083
项目编号(泰安市网):XT-ZC-20230922-02-01
项目名称: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村庄生活污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60428万元
最高限价:73.6042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村庄生活污水改造工程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73.60428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含三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3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09 月 26 日至2023年 10 月 08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泰安市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中心联系,电话:。
方式:供应商自行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 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与泰安市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0 月 12 日 08 时 3 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2 日 08 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山东、泰安市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泰市新安路895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光彩大市场四栋二楼1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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