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石人沟村美丽乡村道路边沟建设项目
吉林
-长春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石人沟村美丽乡村道路边沟建设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KGCGZX2023-020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石人沟村美丽乡村道路边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贷款业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20
项目名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石人沟村美丽乡村道路边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09.951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10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包括被授权人)应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人员信息记录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 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下列报名资料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报名成功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向代理公司获取),并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联系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人员信息记录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每家磋商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活动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外埠入吉企业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B203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B203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长春市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单位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512号房
电 话:
3.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单位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电 话: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喜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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