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2023年集体项目长甸镇高标准暖棚设施项目施工
辽宁
-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3年集体项目长甸镇高标准暖棚设施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备案。招标人为 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3年集体项目长甸镇高标准暖棚设施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四平村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01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90平方米,其中:建设温室大棚共16座,合计建筑面积26400平方米;配套看护房19个,每个建筑面积16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304平方米;锅炉房27个,每个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486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DDJS202310002001001 |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3年集体项目长甸镇高标准暖棚设施项目施工 | 项目总占地面积101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90平方米,其中:建设温室大棚共16座,合计建筑面积26400平方米;配套看护房19个,每个建筑面积16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304平方米;锅炉房27个,每个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486平方米。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中心、项目代办中心)(丹东市宽甸镇天华山路319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金林滨河一号)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中国、全国平台(辽宁省?丹东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宽甸满族自治县 | 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府前东街金林滨河一号2#楼1、2层105铺 |
邮编: | 邮编: | 118200 |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杨长青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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