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
北京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 备案。招标人为 朝阳市龙城区林业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一标段)、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各镇街 2.工程规模: 人工造林0.4万亩,退化林修复0.6万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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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为具有植树造林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 ,具备植树造林的施工经验,具备足够的人员、设备。 2、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镇、村及村民关系,及时进场施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2.领取地点: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领取招标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6.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在开标解密环节,招标人(采购人)须点击“投标人解密”按钮,将生成的二维码通过直播提供给移动CA用户,进行远程扫码解密;实体CA用户正常远程解密。投标人(供应商)解密时必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5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共划分 2个标段,兼投兼中。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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