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专网网络安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项目编号:XAPR•Z202300132
采购公告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专网网络安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专网网络安全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雄安新区服务平台及河北省服务平台-保定市)两个平台网站(缺一不可)。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3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APR•Z202300132
项目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专网网络安全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2067000.00元
最高限价: 2067000
采购需求:
通过采购防火墙、流量检测、漏洞扫描、日志审计、统一业务安全管控平台等软硬件设备,全面提升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安全防护能力,推进智慧法院信息安全建设,实现业务系统集中管控,保障法院审判秩序。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达到正常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支持节能环保政策,但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不低于10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①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②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④《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间)。
(3)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至 2023年10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地点: 雄安新区服务平台及河北省服务平台-保定市)两个平台网站(缺一不可)。
方式: 自行
售价: 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服务平台-保定市。(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雄安新区平台注册投标人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雄安新区服务平台”,点击首页左上方的“投标人/供应商”按钮访问“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在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注册时请将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扫描上传。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档案按状态栏变为有效后,即可参与投标。投标人按项目从“雄安新区服务平台”网上完成关注,并招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
2、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申请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河北 CA 进行咨询办理。供应商选择交易响应方登录后选择保定市-采购业务-采购文件,菜单中搜索本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招标文件 (必须在系统中获取),若申请人未在平台系统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信息平台”中的《河北省响应方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申请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申请人延误自行负责。河北省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完成审核,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如未在“雄安新区服务平台”和“河北省服务平台-保定市”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雄安新区中心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督工作提供场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实时监督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并依法合规进行处理。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中国河北、河北省服务平台、雄安新区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6、根据新区关于双盲的通知,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暗标方式评标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无需电子签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雄安新区容城县容美路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北沙口乡南沙口村3区02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