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答疑公告
安徽
-亳州市
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第1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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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亳州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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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17: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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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07 17: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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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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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第1标段 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4次)
项目名称 | 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LX2023GC58201 |
招标人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前进路863号 |
招标联系人 | 周文彬 | 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6室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杨君 | 联系方式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安徽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项目编号:BZLX2023GC582)澄清说明如下: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技术标中“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建造师类似业绩满分10 分,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正在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建造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公园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5 分,若该业绩为湿地公园业绩另加 5 分,满分 10 分。【“公园”是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17) 中的 G1 大类;“工程总承包”是指: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建造师(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在该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至少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施工任务对应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修改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满分10 分,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一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公园项目或湿地公园项目施工业绩,得 5 分,若该业绩为湿地公园业绩另加 5 分,满分 10 分。【“公园”是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17)中的 G1 大类;拟派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在该业绩中至少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施工任务对应工程投资额不低于 4000 万元】”2、施工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3、现将本项目招投标时间节点调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2023年10月23日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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