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职业教育示范提升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江油市职业教育示范提升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第1次答疑文件
四川
-绵阳市
业主单位
江油市职业教育示范提升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
补遗 (01)
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 、将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 4.2.2 本工程勘察费用为 元 ( 大写 : 整 ), 本工程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20 %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人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50 %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财评 10 个工作日内(但最迟不得超过工程竣工后 30 天),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若有勘察人违约,先扣除违约金,再支付尾款。” 修改为:“ 4.2.2 本工程勘察费用为 元 ( 大写 : 整 ), 勘察人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同时取得甲方认可后 10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但最迟不得超过工程竣工后 30 天),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费用。若有勘察人违约,先扣除违约金,再支付尾款。”
2 、 保证金截止时间改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40 分
3 、 开标时间更改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40 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遵照执行 ,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江油鸿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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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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