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谯区黄泥岗镇万郢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滁州市
2023年南谯区黄泥岗镇万郢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2023年南谯区高标准农田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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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谯区黄泥岗镇万郢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2023年南谯区高标准农田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3年南谯区黄泥岗镇万郢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2023年南谯区高标准农田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nqgc202309-008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滁州市南谯农业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政务中心3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
地址 | 滁州市凯迪置地广场6楼61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 9 月 28 日08时 0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天长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联合体成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 | 31666149.47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马宁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92189345 | ||
工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2021年度来安县施官镇大塘村、施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滁州永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 | 31666577.99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石国平、曹萍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070807866 皖234212130800 | ||
工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2021年度来安县水口镇高隍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安徽兴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 | 31666744.03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陈波、刘宝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92194525 皖234131450644 | ||
工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2021年鸠江区白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江村和南垄村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3年 10 月 7 日-2023年 10 月 10 日 |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参照《滁州市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 : 73000. 00 元, 专家评审费 : 825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需解锁, 地址: 滁州市 凯迪置地广场B座615室 ,联系人: 王俊娜 ,联系电话: 1 3675501500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 ) 书面提起投诉,也 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ml),书面投诉材料.html)递交至 滁州市南谯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 ,联系人: 薛主任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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