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古塔西路与五祖大道交汇处房屋招租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
-黄冈市
黄梅县古塔西路与五祖大道交汇处(原金华商场)房屋招租(二次)
采购项目提示 黄梅县古塔西路与五祖大道交汇处(原金华商场)房屋招租(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黄梅县文化公园路265号)工作人员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3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6178001
2、项目名称:黄梅县古塔西路与五祖大道交汇处(原金华 商场)房屋招租(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承租起点价:
标段号 | 房屋地点 | 面积 (平方米) | 租金 (元/年) | 租赁期限 |
二 | 古塔西路与五祖大道交汇处(原金华商场)现班纳童话门面 | 126.30 | 201761.00 | 三年合计605283.00元 |
四 | 古塔西路与五祖大道交汇处(原金华商场)现读酥世家门面 | 26.6 | 42493.00 | 三年合计127479.00元 |
五 | 古塔西路与五祖大道交汇处(原金华商场)贝佳人内衣门面 | 56.90 | 90896.00 | 三年合计272688.00元 |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五个标包,其中一、三标段已完成招租,各报价申请人均可就本项目中的二、四、五标包投标,但每个报价申请人只允许中1个标包。如出现报价申请人在多个标包排名第一,则自动放弃后面标包(按一、二、三的顺序)的中标资格(如:某报价申请人中标二标包,则自动放弃三标包的中标资格)。
6、租赁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或自然人。
3、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 失信惩戒对象 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如出现同时报价时,由谈判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或其他有关规定审定。由此形成的不良果由有关谈判申请人自负。
5、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持下列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到(黄梅县文化公园路265号)工作人员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7:00时。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 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⑴是法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登记现场核对相符后当即归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⑵是自然人的,谈判申请人登记时只提交本人签署并加按本人指纹印的身份证明,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现场核对相符后当即归还);委托代理人登记的,应提交谈判申请人本人签署并加按本人指纹印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登记现场核对相符后当即归还)。
⑶是自然人联合体的,提交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加按各人指纹印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登记现场核对相符后当即归还)。
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至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达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对该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8:00至09:00时前。
2、地点: (黄梅县文化公园路265号) ,纸质 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均不予受理。
五、开启(即谈判会时间)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00时。
2、地点: (黄梅县文化公园路265号) 。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成功并获取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认为本项目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谈判会议开始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依据或证据以及合法的证明材料。提出质疑的谈判申请人应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和证据及证明材料的合法性承担责任。质疑书应当符合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送交采购人签收。采购人按照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的规定受理,并在谈判会议开始前予以答复。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湖北梅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黄梅县晋梅大道南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黄梅县文化公园路265号
联系人:程笔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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