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甘肃
-嘉峪关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嘉峪关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示范基地病虫害绿色高效农药)物资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嘉峪关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示范基地病虫害农药)》。
二、项目采购单位:嘉峪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三、项目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最高限价叁拾陆万零伍佰元整(小写36. 05万元)。
四、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嘉峪关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五、采购内容:农药一批。详见如下
有效成分含量 | 剂 型 | 单位 | 规 格 | 用 途 |
40%乐果 | 乳油 | 瓶 | 250ml | 红蜘蛛、蚜虫、粉虱等 |
氯虫苯甲酰胺 | 乳油 | 瓶 | 200ml | 潜夜蛾等害虫 |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农药质量要求
所采购农药产品须有正规农药生产厂家执行标准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标准证等相关资质。
八、发货方式:由供货方承担相关运输、装卸费用,在采购方提供的到货时间和地点及时货物到位。
九、投标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商,也可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十、提供资料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供货方需提供包含采购产品品牌名称、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生产厂家等内容的报价单(见附表),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采用扫描件方式报名,将投标资料送至采购单位(材料是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经销商对扫描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需在竞争性谈判会上提供给谈判小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招标。
十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10月10日下午18: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嘉峪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嘉峪关市建设东路16号二楼会议室)
(三)组织单位:投标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嘉峪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组织初审、招标。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袁 涛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嘉峪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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