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的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0]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9250001000070项目名称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标段编号A3209250001000070001001标段名称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一标段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10月7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9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湖县庆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 北凌村 新型社区内;
2.1.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136.5亩(91016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铺设道路、种植绿化、埋设污水管网等附属工程 。
2.1.3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 804.17 万元; 二标段: 721.28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 道路、铺装、绿化、 桥梁 、充电车棚、 景观 、雨污水管网、路灯、弱电、垃圾中转站、厕所 等 工程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本公告共划分成 二 个 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250001000070001001 | 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 一标段 | 标段范围内 铺设道路、种植绿化、埋设污水管网等附属工程 |
A320925000100007000100 2 | 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 二标段 | 标段范围内 铺设道路、种植绿化、埋设污水管网等附属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 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1.3业绩要求: 无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 )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 或归集 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 投标承诺的 项目 部人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 3 年 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 年 2 月以后任意连续 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3年 10 月 19 日 9 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 采用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 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
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 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2 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 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建湖县庆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建湖县 庆丰镇 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徐 先生
电 话: 150 6 1664266
代理机构: 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13961998807
202 3 年 10 月 7 日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 商务性评审 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 最高投标限价的 。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 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清标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 ≥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96 %。
( 四 )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项目 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有 )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2 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 3 . 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 4 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 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
…… | …… |
2、商务性评审
2.1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
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3.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本次招标的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 2)定标顺序为 一标段、二标段 。
(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湖县庆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 北凌村 新型社区内;
2.1.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136.5亩(91016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铺设道路、种植绿化、埋设污水管网等附属工程 。
2.1.3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 804.17 万元; 二标段: 721.28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 道路、铺装、绿化、 桥梁 、充电车棚、 景观 、雨污水管网、路灯、弱电、垃圾中转站、厕所 等 工程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本公告共划分成 二 个 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250001000070001001 | 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 一标段 | 标段范围内 铺设道路、种植绿化、埋设污水管网等附属工程 |
A320925000100007000100 2 | 建湖县庆丰镇北凌村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 二标段 | 标段范围内 铺设道路、种植绿化、埋设污水管网等附属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 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1.3业绩要求: 无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 )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 或归集 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 投标承诺的 项目 部人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 3 年 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 年 2 月以后任意连续 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3年 10 月 19 日 9 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 采用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 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
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 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2 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 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建湖县庆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建湖县 庆丰镇 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徐 先生
电 话: 150 6 1664266
代理机构: 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13961998807
202 3 年 10 月 7 日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 商务性评审 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 最高投标限价的 。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 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清标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 ≥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96 %。
( 四 )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项目 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有 )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2 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 3 . 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 4 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 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
…… | …… |
2、商务性评审
2.1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
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3.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本次招标的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 2)定标顺序为 一标段、二标段 。
(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