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家沟上游水系水质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重庆
钟家沟上游水系水质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钟家沟上游水系水质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 2023〕20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代理业主及招标人 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含谷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 34231m 2 ,其中总水域面积约 32731m 2 ,包括上游山坪塘(金村鱼塘)水域面积 6274 m 2 ,中游新建雨水净化调蓄塘水域面积 3200 m 2 ,下游腾龙湖山坪塘水域面积 23257 m 2 ,提升后腾龙湖溢流出水口主要富营养指标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湖库标准)。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1 处雨水净化调蓄塘;增加水安全平台;对钟家沟上游的水系进行水生态系统构建;新增局部水循环系统;新增曝气增氧措施;新增靶向扩培微生物系统;在施工期间为湖区补水 60000m ³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14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 、 工程施工、运维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 1 )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包括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雨水净化调蓄池、水生态系统构建、微生物设备、局部水循环系统、水安全工程及附属设施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等。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工地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后期服务。
(2) 施工部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 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 3 )运维内容:
①运维期间内,下游腾龙湖出水口水质主要富营养指标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并维持 III 类标准(不含总氮)。总磷执行湖库标准。每月检测一次。
②除中雨、大雨及暴雨期外,水体清澈透亮,水体透明度 ≥3.0m ,湖水波光粼粼,不足 3.0m 处,清澈见底。
③沉水植物覆盖率保持在 80% 以上,水体生态系统稳定运行,生物多样性提高,实现水体自净和景观提升。完善水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形成全面稳定的生态平衡,并建立后续生态平衡维护保养体系。
④对维护水体定期进行水面保洁工作,定时打捞水面漂浮垃圾、落叶、泡沫等不利于水体景观效果的漂浮杂物,保证水面清洁、美观。
⑤靶向微生物的浓度在运维使用期间按照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达标监测:系统发酵后的靶向微生物单位内( cfu/ml )的菌落总数达到湖体中该靶向微生物单位内( cfu/ml )的菌落总数(本底值)的一万倍以上。
⑥运维期间内由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分析,每月检测一次,检测条件参照(验收条件)。建立水质主要指标跟踪检测机制,并根据水质指标变化制定相应处理措施。治理、维护效果接受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不定期检测,保持水质指标达到维护承诺要求。
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运维期限 24 个月(从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算) 。其中:
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②项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2)施工资质满足下列要求: 同时具备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负责设计任务的投标单位为1家,剩余联合体单位均需负责与资质对应的施工任务);
3.2.2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
3.2.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0-07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10-0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网、重庆市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西区孵化楼2号楼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 |
联系人: | 聂老师 | 联系人: | 万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68186039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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