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店镇2023年中心区道路保洁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房山区
项目概况
窦店镇2023年中心区道路保洁工作项目清扫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0-19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3210200010107-XM001
项目名称:窦店镇2023年中心区道路保洁工作项目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窦店镇 2023 年中心区道路保洁工作项目 | 315 | 1项 | 本项目道路保洁服务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 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潜在供应商提供经营状态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09至2023-10-13,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 .html#/home ) 获取 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0-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线上与线下流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相关手册 ) ,办理 C 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 ”―“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 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 ”―“ 响应文件编制工具 ” 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时间:详见本公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和获取文件有效期内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参与”和“关注” 并成功电子采购文件截图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近期指公告发布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 1 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纳证明),送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 407 室。
2.7 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3.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2023 年 07 月 11 日
4. 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5. 投标担保:本项目不采用
6. 项目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 2023 】 381 号
7. 本项目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本项目投诉受理:根据 94 号令相关要求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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