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法院庭审语音项目
湖南
-湘西州
项目概况:
吉首市人民法院庭审语音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中国湖南》 或 《湘西网》获取 电子招标 文件 ,并于 2O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登录湘西网 上传 电子响应 文件 。
一、 采购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吉首市人民法院庭审语音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2023]003157号
3、 采购 代理编号: 102-4
4、采购项目预算: 1,028,000.00 元
最高限价: 1,028,000.00元
¨ 支持预付款, 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 法: þ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 þ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保证全部设备投入使用。
9、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 元 )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元 )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028000.00 | 吉首市人民法院庭审语音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1028000.00 | ¨ | ¨ |
说明:
1. 节能产品实行 强制采购的 ,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 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 被“信用中国” 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 、获取 磋商 文件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于 202 3 年 10 月 8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 3 年 10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 (北 京 时 间 ) ),在 《中国湖南》或者《湘西网》 获取 电子 招标 文件 。
þ 本项目 实行电子交易,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在 《中国湖南》.
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电子招标文件,或者登陆《湘西网》(http://
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用户登录”→点击:“会员端”(使用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 获取电子版 招标 文件 。
备注:1、以上2种 途径均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但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登陆《湘西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2、 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 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请投标人登录《湘西网》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 响应 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州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 响应 文件一份 。逾期送达的电子 响应 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 响应 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 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 。请投标人确保 响应 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CA数字证书并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3、开标地点:在湘西自治州中心电子招标交易平台 不见面开标室(五、六、七)七 举行 ,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 响应 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 **** login)。
七 、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及湘西发布。公告期限从本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其它(账号注册与CA数字证书办理)
潜在投标供应商请登录湘西页面查看→《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政府采购业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办理须知,并按相应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等,如需办理CA可前往湘西自治州中心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
3、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吉首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人民南路金宏帝景西南侧15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杨 谭锋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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