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景观和市政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薛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景观和市政设施提升项目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薛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景观和市政设施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
2、工程规模:薛城区老城区创建生态园林城路线绿化提升、新城区域城区绿化提升、创城标线标牌复新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3704032309250001001001
薛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景观和市政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
薛城区老城区创建生态园林城路线绿化提升、新城区域城区绿化提升、创城标线标牌复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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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5.省外企业需根据鲁建规范【2016】1号关于贯彻市【2015】140号文件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未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审核的省外企业,视为无效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枣庄市网-服务指南中的《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办事指南-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站必看-《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枣庄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①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枣庄市系统; ②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③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1.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宋著旺,联系电话:。 2.电子评标事宜 ①投标人首次在枣庄市平台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在枣庄市网上注册账号。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②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枣庄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 ③招标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枣庄市平台系统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④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枣庄市中心网站。 ⑤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⑥,投标人必须登录枣庄市平台系统获取并正式的招标文件。 ⑦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网、山东省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薛城区临泉路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广场西路水发澜悦凤城写字楼5号楼7层
联系人:
联系人:宋著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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