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松山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绿化基础设施项目
湖南
-郴州市
安仁县松山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绿化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安仁县松山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绿化基础设施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安财采计【2023】132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JD-2023ZFCG-011)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安仁县松山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绿化基础设施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安财采计【2023】132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JD-2023ZFCG-011
4、采购项目预算: ¥1373885.53元
¨支持 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要求在2023年12月底之前完工
8、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 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
¨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9、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
1 | 安仁县松山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绿化基础设施项目 | 1项 | ¥1373885.53 | ¥1373885.53 | ¥ 11000.00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 )、中国( )、“信用湖南”网( )、湖南省( )和“信用郴州”网( xycz.czs.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市政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承诺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指2023年6月-2023年8月)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 202 3 年 10 月 09 日起至 202 3 年 10 月 13 日止,每天 09:00-12:00;14:30-17: 0 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 安仁县五一北路1001号海特燃气服务中心七楼 )。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 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 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 下午15: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安仁县五一北路1001号海特燃气服务中心七楼) 。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达,(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海兵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安仁县五一北路 1001 号海特燃气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人: 邮编:423000 电 话:
日 期: 2023 年 10 月 08 日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确认通知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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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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