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epc+o
浙江
-宁波市
业主单位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 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O(项目管理、运营管理) | 项目代码: | 2308-330281-04-01-300298 | ||
招标人: | 名称:ff8080818972b0390189a5cb7c8b63e0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南雷南路1号 |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长新路35号 | ||||
联系人:范工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O(项目管理、运营管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2810380021566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 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O(项目管理、运营管理)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A3302810380021566001001) 各投标单位: 现对《 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 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O(项目管理、运营管理)》(招标编号:A3302810380021566001001)澄清 如下: 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4家。”修改为“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中“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家。”修改为“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 第六条 本合同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日常监管由甲、乙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修改为“ 第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监督,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23日9:00 5、开标地点修改为:开标室五 其余内 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余姚瑞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 23年10月8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余姚市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
信息来源: | 余姚市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3-1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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