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及资料整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及资料整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泰安市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21000202302000113
交易编号: NY-ZC-20231008-03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及资料整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1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新增耕地指标技术类服务采购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5 |
B | 新增耕地指标综合类服务采购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5 |
合同履行期限: 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服务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可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3.3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土地规划中级(含) 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4 供应商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 “ 信用中国 ” 、 “ 信用山东 ” 、 “ 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公告时间: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 至 4: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 (网址: )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 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中心联系,电话: 。
3. 方式:供应商自行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 易平台 “ 澄清文件 ” 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 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 “ 不见面开标 ” 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 异议(质疑)与投诉 ”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 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 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 异议(质 疑)与投诉 ”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4. 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5.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
八、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泰安市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西街 219 号
联 系 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岳大街 363 号奥莱新天地 B 座 802 室
邮箱: kaisheng\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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