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吉林
-长春市
1. 项目名称:关于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03-07-04F-2023-D-E21033
3. 采购主要内容:
( 1 )由于我司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我司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律师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 2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3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满足采购需求。
( 4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 1 名成交人。
( 5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需求。
4. 应答方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良好的信誉。
4.2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4.3 律所有稳定的律师团队,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十人,其中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应少于三人,其中首席法律顾问 1 人、其他服务律师 2 人。所有人员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律师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首席法律顾问应具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提供证明材料)。
4.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0 年 -2022 年)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6 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5. 获取文件
5.1 时间: 2023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方式: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账号,并线上购买文件。
5.3 售价: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方式指引
( 1 )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 【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投标人 & 供应商操作手册》。
( 2 )支付: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
( 3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 。服务时间 8:30-17:30 (工作日)。
( 4 )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 / 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 5 )免责声明:“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为本项目购买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购买支付方式均属无效。
( 6 )供应商在平台注册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6. 磋商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星期五)
7. 磋商地点(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4848 号北方大厦 401 会议室一
8. 以上若有变更,采购人会通过邮件的形式通知应答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0. 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 669 号中银大厦 B 座 14 楼
联系人:、丁维娇
电话:
10.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4848 号北方大厦 4 楼
项目招标师 / 负责人:齐朋、徐茂盛、李伟、许科
项目联系人:吴秋城 、于雪
邮箱: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3110910037672321033 ( 注:此账号为该项目独立账号,请各供应商注意避免汇款错误。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分公司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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