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殡仪馆更新火化炉项目变更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大石桥市殡仪馆更新火化炉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9/15】【我要】【关闭】 | |
(大 石桥市殡仪馆更新火化炉)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殡仪馆更新火化炉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 0 月 1 1 日 0 9 点 3 0 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882-00779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殡仪馆更新火化炉 预算金额 ( 元 ) : 2,000,000.00 最高限价 ( 元 ) : 1 , 3 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是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09 月 16 日 08时00分 至 2023 年 09 月 22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获取 方式: 线上 售价: 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 023 年 1 0 月 1 1 日 0 9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中心 (大石桥市二高街2号源源水务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 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上完成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 。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 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中心 (大石桥市二高街2号源源水务二楼) 。 同时 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供应商 仅提交备份文件 的 ,响应无效。详见辽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 {2021} 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因 供应商 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 供应商 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 供应商 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开标时,供应商 自行准备 投标文件 解密所需设备 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 原则上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应在 开标后的 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 相 应 责任 供应商 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 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殡仪馆 地址: 大石桥市汤池镇羊草沟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 51-甲41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7090005092001719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大石桥市殡仪馆更新火化炉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8】【我要】【关闭】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82-007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市殡仪馆更新火化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二、高档拣灰火化机配套安装施工:考虑到现场现有旧设备以及配套基础设施不满足新采购设备的需求的情况,投标人将采购设备运送至指定地点后还需负责配套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2台24米火化炉烟道拆除新建;(2)2台旧火化机拆除及炉基础拆除新建;(3)现场清洁,垃圾清理。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充分的考虑以上因素,所报设备总价包含上述工程以及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删除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第8条“★高档拣灰火化机配套安装施工:考虑到现场现有旧设备以及配套基础设施不满足新采购设备的需求的情况,投标人将采购设备运送至指定地点后还需负责配套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2台24米火化炉烟道拆除新建;(2)2台旧火化机拆除及炉基础拆除新建;(3)现场清洁,垃圾清理。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充分的考虑以上因素,所报设备总价包含上述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删除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2.2中的“考虑到本项目现场现有旧设备以及配套基础设施不满足新采购设备的需求的情况,投标人将采购设备运送至指定地点后还需负责配套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2台24米火化炉烟道拆除新建;(2)2台旧火化机拆除及炉基础拆除新建;(3)现场清洁,垃圾清理。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充分的考虑以上因素,所报设备总价包含上述工程以及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最高限价由1,300,000.00元更正为1,020,000.00元。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3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8日 13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上完成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中心(大石桥市二高街2号源源水务二楼)。同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文件解密所需设备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原则上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应在开标后的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殡仪馆 地 址: 大石桥市汤池镇羊草沟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