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景山中学消防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项目概况
盐城景山中学消防系统维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或微信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 , 下同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CRH-20230511
项目名称: 盐城景山中学消防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 万元 /年
最高限价: 6 万元 /年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需求”。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期: 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
( 7 )投标人具有消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类别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
( 9 ) 投标人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 10 )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或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 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
1、获取 时间: 2023年 9 月 28 日 -10 月 11 日 9时至18时。
2、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邮箱)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或上述材料电子版)现场或微信报名【联系人:王工, 3 (微信同号)】。
3、获取地址: 天翼云盘 自行。
【链接地址: 】
【 访问 码:请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获取】
4、本磋商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30分;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 响应 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00分;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 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景山中学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新西门路 88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 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 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交人民币(中标价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中标价的3%)。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自招标公告在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教育局”发布之日起,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将同时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区教育局”发布。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无论是否中标,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另: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PDF彩色扫描件一份,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现场踏勘要求:意向投标人如需踏堪现场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后1日与 采购人 联系踏堪现场,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3、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教育局”发布之日起,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将同时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区教育局”发布。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4、 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及时间,希望报名参加了该项目,而又决定不参加本次磋商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天书面告知我们,对于无故临时放弃投标的投标人,我校将根据情况将投标单位纳入我校招投标黑名单。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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