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实验室药筛平台微量热泳动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9032、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实验室药筛平台微量热泳动仪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08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采购内容:采购微量热泳动仪1套(进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进口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产3年。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质保期结束。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豫政采(2)20231448-1 | 采购微量热泳动仪1套(进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需解锁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南阳路101号盛地大厦16楼181室 | 1,595,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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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屈金亭、赵志刚、杨宝丰、薛家宇、朱博(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按货物类型标准的8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收费金额:17,236.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河南省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原实验室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综合实训楼联系人:常老师联系方式:需解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公园道1号1号馆c座1207联系人:林华斌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华斌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