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自然教育及社区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绵阳市
业主单位
签订合同后
一、项目编号:N5107262023000161
二、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自然教育及社区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成都市武侯区保利星座4栋1715 | 998,1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公园和游览景区服务 | 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自然教育及社区建设项目 | 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采购人指定区域 | 1、服务内容: 在青片乡建设2公里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步道、大熊猫小品、宣传栏、科普展示、标识标牌等。通过保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保护管理能力,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对外形象,提高大熊猫国家公园北川片区宣教水平和能力,为大众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开展全民自然教育提供更好的平台。 (1)以青片乡招呼站为起点,沿正河沟提供沿路不少于2公里的设计、制作与安装。 (2)项目沿路设计及制作点位至少包含青片乡招呼站、安棉村广场、羌王寨、正河村大门、凌冰岩;且沿路设计制作面积不得少于1500㎡。 (3)设计及制作内容至少包含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步道、大熊猫小品、宣传栏、科普展示、标识标牌 (4)供应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自身设计创意,增加其他设施设备,但不得偏离设计主题。 2、设计要求: (1)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现场实际,以现有建筑为基础,为本项目提供创意设计,设计方案需突出大熊猫国家公园北川片区大熊猫元素及高山动植物元素,突出自然教育主题,营造熊猫公园氛围,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对外形象。 (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有针对性、有效可行的、量价对等的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提供初步的设计效果图、项目实施清单及报价。此报价作为本次磋商的首轮报价。“实施清单报价”各分项报价合计与磋商后提交的最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磋商后提交的最后总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调整“清单报价”中各分项报价直至与磋商后提交的最后总报价一致。 (3)投标时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含设计效果图及实施清单)供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成交后,在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基础上与采购人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含确定的设计效果图及实施清单),经采购人同意实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最终定稿的设计方案(含确定的设计效果图及实施清单),完成产品的制作及安装。 (2)供应商所供产品质保期不低于三年,且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材料须采用防水、不褪色材料;大熊猫小品采用玻璃钢或金属材质,科普展示、宣传栏、标示标牌采用防腐木或金属材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4)供应商制作及安装的所有产品要做到牢固、可靠,不得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滑落、掉落等现象,因此发生的伤人、财务损失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方案,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定稿的设计方案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制作、安装,并交由采购人正式投入使用。 | 严格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 998,1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波(采购人代表) 、 黄晓林 、 曾明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8%进行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96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邹志勇;
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富临桃花岛16栋2单元7层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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