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松原查干湖机场地面服务代理重新采购
广东
-广州市
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松原查干湖机场地面服务代理【重新采购】 。
1.2 项目 编号: CZ202300904401 。
1.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个) | 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行为规则的通知》(民航发〔 2021〕46号)等系列文件收费标准为单价限价(单位:元 ,人民币 ) | 总价限价 (单位: 元,人民币 ) | 备注 | 
| 1 | 松原查干湖机场地面服务代理 | 1 | 5000000 | 5000000 | 税率 6% | 
| 合计 | 5000000 | ||||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 序号 | 服务 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间 | 
| 1 | 松原查干湖机场地面服务代理 | 松原查干湖机场 | 自合同签之日起三年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三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 . 8 合同类型:框架合同。
1.9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 10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 “ 限制交易供应商 名单 ” 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1. 11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谈判。 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 “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 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0日08:30 至 2023年10月15日16:00 ;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以下简称“南航采招网”,,选择谈判项目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 。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0日16:00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4 .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0431-8879 5309
EMAIL: yangdana @csair.com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 /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 在获取 询价 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 。采购人将通过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 “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 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航吉林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0431-80515 309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南航吉林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 南航吉林分公司
联 系 人 : 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 :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前的 48小时 内 提出异议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 招标采购项目 ) 应于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 48 小时内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提出异议 | 
| ( 非招标采购项目 ) 应于截 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 24 小时前 提出异议 |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 《 供应商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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