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1688
二、项目名称: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东环路2号楼1185室 | 1,119,000.00元 |
合同包3: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街道五一大道249号湘域中央花苑2号栋2508房 | 368,000.00元 |
合同包4: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2栋1415 | 1,0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 | 文化艺术服务 | 传统工艺类(传统技艺类2) |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第二包:传统工艺类(传统技艺类2) | 严格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的要求完成此项目工作。记录工作最终按照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综述片、工作卷宗(精选照片和收集文献等)及实物等项目成果提交采购方,除全面、客观、真实、系统采录被记录对象的同时,文献片、综述片还应做到脉络清楚、画面清晰、表达准确;工作卷宗(精选照片和收集文献等)还应该做到整洁有序、分类明晰、编号清楚、便于查找、装订牢实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人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 | (1)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承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按照设备清单投入使用并接受采购人监督。(2)中标人提交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调研方案、采集拍摄方案、文献资料收集方案、实物收集方案、口述访谈稿、口述文字稿、照片等)须经本项目学术专员审核同意,提交采购人最终版本须经中标人盖章及学术专员签字确认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1,119,000.00 |
合同包3: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3 | 文化艺术服务 | 传统曲艺类 |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第三包:传统曲艺类 | 严格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的要求完成此项目工作。记录工作最终按照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综述片、工作卷宗(精选照片和收集文献等)及实物等项目成果提交采购方,除全面、客观、真实、系统采录被记录对象的同时,文献片、综述片还应做到脉络清楚、画面清晰、表达准确;工作卷宗(精选照片和收集文献等)还应该做到整洁有序、分类明晰、编号清楚、便于查找、装订牢实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人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 | (1)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承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按照设备清单投入使用并接受采购人监督。 (2)中标人提交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调研方案、采集拍摄方案、文献资料收集方案、实物收集方案、口述访谈稿、口述文字稿、照片等)须经本项目学术专员审核同意,提交采购人最终版本须经中标人盖章及学术专员签字确认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368,000.00 |
合同包4: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4 | 文化艺术服务 | 传统工艺类(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类) |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第四包:传统工艺类(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类) | 严格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的要求完成此项目工作。记录工作最终按照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综述片、工作卷宗(精选照片和收集文献等)及实物等项目成果提交采购方,除全面、客观、真实、系统采录被记录对象的同时,文献片、综述片还应做到脉络清楚、画面清晰、表达准确;工作卷宗(精选照片和收集文献等)还应该做到整洁有序、分类明晰、编号清楚、便于查找、装订牢实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人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 | (1)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承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按照设备清单投入使用并接受采购人监督。 (2)中标人提交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调研方案、采集拍摄方案、文献资料收集方案、实物收集方案、口述访谈稿、口述文字稿、照片等)须经本项目学术专员审核同意,提交采购人最终版本须经中标人盖章及学术专员签字确认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1,0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涛 、 游圆 、 陈爱蓉 、 程海军 、 陈雪樵 、 周祥生(采购人代表) 、 王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1.116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386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1.094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00023210200032496[2023]06249];本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预算:370万元;(其中第一包:112万元;第二包:112万元;第三包:37万元;第四包:109万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大道二段601号附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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