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实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广东
-广州市
业主单位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批实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编号:JG2023-5248]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主)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0 | (主)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1 | (主)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2 | (主)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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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市茂南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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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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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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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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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668--22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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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办公楼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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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茂名市茂南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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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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